| 返回任务 | ||||
|
如何进一步加强深圳航运中心的地位同志们:大家好。对于如何加强深圳航运中心的地位,我的建议有二。其一,加强和香港港的合作,其二,就是建设深圳自由港。首先:国家对深圳港的定位是,近期作为香港港的补充,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适当的分担香港远东国际航运中心的任务。在实践中,深港两地港口加强相关性,共同建国际航运中心,以便于深化两地在全球运输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巩固两港的利益统一体,支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达到与国际航运中心合作双赢 。因此,加强深圳航运中心的地位的可行性方案之一就是如何利用这一个契机,加强与香港的合作。
香港是深圳的近邻,一直以来,深港两地在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等领域不断开展合作与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当前,深港共建远东国际航运中心,联合打造国际龙头枢纽港,将有利于深化两地港口在全球运输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促进深港国际大都会形成,这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深圳航运中心的地位。这样做的原因有三一、交通部在《全国沿海港口发展规划》的批复中对深圳港的定位也为:近期作为香港港的补充,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将分担香港远东国际航运中心的任务。因此,深圳港是香港国际航运中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将与香港港共同承担国际物流大通道的职能,打造全球远洋运输的龙头枢纽港,引领国际航运业发展的潮流。 二、从珠三角港口的功能定位及香港面临的竞争看,香港需要与深圳共同建设远东国际航运中心,联合打造国际龙头枢纽港,形成共同繁荣、共同应对国际枢纽大港竞争的互惠格局,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深圳航运中心的地位。 三.当前,香港港正面临来自全球枢纽港,特别是东南亚国际枢纽港——新加坡港的强大挑战。香港与深圳联合打造龙头枢纽港,共同应对全球范围的竞争,是现实条件下的最佳途径。这也为深圳航运中心与香港港的合作提供了客观条件。 而且与香港港的合作不仅能提高香港港的合作,能进一步提高香港港的竞争力,同时深圳航运中心也会在这样的合作中达到共同繁荣,提高深圳航运中心的区域地位,国际地位。 深圳毗邻香港,具备优越的区位条件,且通过多年的合作与香港建立了均衡的利益格局,有力地推动了两地港口的快速发展。建设深圳自由港区,可充分利用成熟的合作基础,与香港港联合打造龙头枢纽港,一方面将极大提升深港枢纽港群的集装箱吞吐规模(2005年两港合计为3880万TEUs,至2010年规模可达到5300万TEUs),另一方面,可有效地弥补香港港口物流平均经营费用和往来集装箱陆路运输成本较高的比较劣势,同时进一步开发腹地货源。此外,深圳可通过创新与香港的自由港体制对接,向香港的贸易、金融、信息服务水平看齐,进一步延伸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各项功能,提升深港枢纽港群的国际影响力、功能辐射力和服务吸引力,为做大做强两港的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提供保障,共同应对新加坡、高雄、釜山等国际枢纽港的竞争和挑战。 第二点,建设自由港,深化与香港港口在全球运输服务体系中的分工合作关系,可巩固两港的利益统一体,支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发展,巩固其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 1.深圳与香港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发展具有高度相关性,深圳港集装箱运输业的迅猛增长对香港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1995~2005年间,伴随着珠三角经济快速增长和港口合作的不断深化,深圳港与香港港均获得高速发展,集装箱吞吐量与货物吞吐量发展的相关系数分别高达0.908和0.897,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互为促进的格局下,深圳港于2003年一跃升至世界集装箱港口第四名,迈入世界集装箱大港行列;而香港则一直保持着世界集装箱港口的龙头地位。深圳建设自由港区,将在促进深圳港快速发展的同时,对香港港口业务持续增长产生强大推动力,进而有助于香港的发展和繁荣稳定。 2.深圳港与香港港在全球运输服务体系中存在显著的分工合作关系,两港所从事的物流增值业务互为补充,协调发展。为满足跨国公司和珠三角区域外向型产业在全球范围内供应链管理和配送运输服务的需求,深圳港与香港港在全球运输服务体系中开展分工合作,业务结构互为补充,支撑了两港的协调发展。其中,香港主要发展港口物流的高端增值业务,深圳则主攻低附加价值业务,以确保香港重箱的周转。香港港口的平均TEUs重箱费率比深圳盐田港区高40%,比西部港区高67%。深圳建设自由港区,通过体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在做大深圳业务的同时可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香港高附加值集装箱业务。 3.在深圳建设自由港,能够实现深港在港口业务领域利益关系的高度统一,并为开发新的利益共同点打下坚实基础。 (1)两港的股权利益统一。深圳港在发展过程中成功引入香港主要码头发展商如和记黄埔、招商国际、现代货柜等港资企业,实现香港货柜操作中心的自然延伸,使香港港拥有充足的空间来发展高附加值产业,这成为深港两地合作的典范之一。目前,港资约占深圳港全部投资的65%。其中,香港和记黄埔分别持有盐田港一期与二期73%、三期65%的股权;招商局分别持有蛇口集装箱码头(SCT)65%及赤湾集装箱码头(CCT)26%的股权;香港现代货柜(MTL)持有大铲湾集装箱码头一期65%的股份。 (2)两港的远洋船运业务利益统一。首先,众多国际著名的船公司如马士基等在开通往来香港的国际班轮航线的同时,往往也会在毗邻的深圳港开通国际班轮航线,目前挂靠深圳港的远洋班轮中90%以上都要挂靠香港,且绝大部分国际班轮航线显著重合。其次,跨国船公司为优化经营管理,往往将其船运业务的操作点放在深圳港,而将总部的增值业务放在香港。第三,深圳港拥有与香港基本相当的大型船舶靠泊能力,可为香港高附加价值业务的延伸提供保障。 (3)两港的国际贸易业务利益统一。香港港和深圳港均定位于为大珠三角腹地产业的国际贸易及全球供应链服务,其中香港港相对集中在国际物流的进口业务服务,深圳主要为其出口业务提供服务,两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与系统化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 (4)两港的人才利益统一。目前,深圳从事港口物流相关服务的物流公司中,九成以上的高管、技术人员来自香港。深圳港的发展促进了香港公司业务的增长,为香港物流业人才提供了广阔就业空间。由此可知,深港港口之间已经建立起坚实、和谐的利益统一格局,这将成为两港未来在基础设施合作、多式联运、口岸管理、金融服务等领域继续寻求利益共同点的重要前提。若在深圳建设自由港区,可使深港港口业的利益统一关系得到巩固和深化。 由此看来,加强深圳航运中心的地位,除了客观上加强与香港港的合作,我们自身也要学会改革变新,况且珠三角地区是全球最大的加工制造产业基地,也是外贸货物和集装箱最为集中的生成区域之一,经济的外向性特征显著,因此只要我们立足本地区,同时充分合理的利用与香港港合作契机,深圳航运中心的地位一定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
|||||||||||
| 还没有人评论 |